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谈车论道苑一峰】二手车发动机总成被更换了,谁的错?

汽车资讯(稿源) 2022-12-27 11:23 No.14117

【新购二手车被偷换发动机 法院判决“一赔三倍购车款”, 共计 66.8万元,该判决目前已生效。大家好,我是谈车论道 苑一峰,买车卖车,机动车鉴定评估,车辆交易纠纷调解 找老苑。今天,我们聊聊一个来自《法治日报》的二手车“一赔三”的经典案例。】



【谈车论道苑一峰】二手车发动机总成被更换了,谁的错?


【前言】近日,消费者余先生诉某二手车交易平台网络信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法院认定 被告‘’某二手车交易平台的行为 构成欺诈,法院判决签订的二手车销售合同解除,该二手车交易平台收到涉案车辆后返还余先生合同价款17万余元(包含购车款16.6万元,物流费、过户代办费用等5千余元),并赔偿三倍购车款49.8万元,共计 66.8余万元。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事由】这个案例还得从2020年12月说起,余先生在某二手车交易平台上购买了一辆车。一个月后,车辆出现变速箱渗油的状况,余先生将车辆送至4S店维修。4S店告诉余先生,这辆车的发动机总成全部被换过。余先生找到购车平台索赔,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随后,余先生将该平台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主张撤销双方签订的二手车销售合同,平台返还购车款17万余元,并赔偿三倍购车款51万余元。

庭审中,某二手车交易平台辩称,其同意解除合同并返还购车款,但平台作为二手车经营者,已履行了如实披露涉案车辆车况信息的义务,主观上不存在欺诈故意,客观上不存在欺诈行为,余先生要求支付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 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判罚】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某二手车交易平台作为专门经营二手车辆交易的一方,应当对涉案车辆的状况具有高出一般消费者的、相对更加专业的认知水平和能力。本案中,被告通过第三方查询维修保养记录,并未查询到是否进行过维修保养。在查询不到相关记录的情况下,被告应该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查询,同时对涉案车辆进行更为认真、专业的检测。

法院认为,无论被告是明知发动机存在更换而故意隐瞒原告,还是被告未尽专门经营者应尽的注意义务而未发现发动机被更换的事实,都是交易过程中未将其检测的情况如实告知原告。被告对影响购买的消极事实沉默不告知,并对涉案车辆作出状态及性能正常的报告,与涉案车辆实际情况并不相符,使原告基于对被告的信任而陷入错误认识,认为涉案车辆不存在问题而进行购买,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

对于本案例,老苑也有话说----

一、在实际的二手车交易中,确实存在为了商业利益 少数商家对销售的二手车存在问题有所隐瞒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对于通过二手车平台进行线上交易,消费者第一时间无法直接接触车辆,一般都是通过网上平台发布的相关车辆照片和描述信息对车辆进行了解,确实很难发现隐藏的车辆问题。

三、二手车交易平台作为专业的二手车交易者,掌握大量二手车行业相关信息,在与消费者的交易中占据强势地位。为保证交易公平,营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平台应承担相对更高的义务,诸如本案中对于发动机更换一事的查明,平台应当贯彻诚信经营、公平交易的原则,履行平台责任。

四、二手车行业目前还在走向逐步规范的过程中,在实际的二手车收购和销售过程中,也事实上存在以当前的技术手段和能力,二手车经销商对自己所购买并用于销售的车辆实际存在的技术隐患问题 或者因保险理赔时间差而无法查到的理赔信息、车辆调表等特定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五、本次判决案例,老苑认为判决稍微严厉。类似案例,有法院也做过其他判决结论,就是判决消费费原价退还车辆,判罚销售经销商一定比例一般是20-30%的合同违约金,承担相应诉讼费用。我认为后一种判决最为合理、合适!

广大车友,你们认为这样的判罚是否合理,是否严厉,请大家关注、并把你们的意见打在评论区。谢谢

「链接」西瓜视频 链接地址:

https://studio.ixigua.com/upload?gid=7180735073807925764&from=content_title&article_type=1#data


文章来源【谈车论道苑一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免责声明】
1、车城网发表的该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立删。
2、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车城网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车城圈
买车、用车、养车等有关车交流的小圈子,期待您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