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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900万建新能源车充电站被认定违建拆除 赢了官司却难复业…

能源能效(稿源) 2022-6-2 08:55 No.1062

如今,街头随处可见挂着“绿牌”的新能源汽车,而与之相配套的充电桩也成了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

2020年初,四川凉山一家新能源桩公司租赁西昌市一处停车场,用于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总计投入900余万元。然而,充电站的修建却遭到相邻住户的反对和投诉。2021年初,西昌市自然资源局以充电站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由,向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该公司不服,于2021年7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公司称,在判决结果出来之前,充电站部分设施被拆除,导致被迫停业。

后来,经西昌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西昌市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西昌市自然资源局不服,上诉至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今年3月,凉山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虽然当事公司一审、二审均胜诉,但充电站至今难以恢复经营就此“搁浅”。前前后后历时3年,这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站为何遭遇“难产”?连日来,红星新闻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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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站停止运行的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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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站入口的公告

投资:

投入900余万元建充电站

仅运行几个月就停业……

凉山州佳禾新能源桩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禾公司)成立于2017年,系国有资本控股和社会资本参与共同设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2020年4月,佳禾公司与西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停车场租赁合同》,以每年12万元的价格租赁西昌市南坛的一处停车场,用于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和经营性停车。

佳禾公司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取得西昌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的备案审批同意后,公司于2020年6月开始建设南坛充电站。“总计投入建设资金900余万元。”

据悉,该充电站主要为西昌市700辆纯电动出租汽车及网约车提供电能补给服务,还被列为四川省2020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电能替代示范项目,纳入全省电能替代实施计划。

该负责人介绍,充电站所采用的充电设施以及箱式变电站等电工电子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在建设前期,我们在已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设备上,又投资60余万元加装了消声设备。”

2021年初,该充电站基本建成,有80个充电桩。“试运行期间,每天为电动汽车充电四百余次,每天的充电收入大约1.5万余元。”该负责人称,充电站仅运行几个月,就停业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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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站两旁是居民楼

投诉:

相邻住户投诉充电噪音等问题

充电站被认定违建限期拆除

实际上,这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建设并不顺利。在修建过程中,相邻住户多次向凉山州及西昌市相关部门投诉称,该地块被违规改建,充电噪音大,要求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今年5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停车场两旁是两排居民楼,充电桩与居民楼的距离较近,仅有一道围墙之隔。相邻的多名住户称,当充电桩有车辆充电时,会发出“嗡嗡嗡”的噪声,特别是夜间或凌晨,充电设施运行的噪音、车辆出入噪音及驾驶员聊天等,都对生活造成了影响。

2021年2月,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对其立案调查。该局认为佳禾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建设该新能源充电桩基座及配套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属违法建设。同年3月,该局向佳禾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告知书》。

按照相关程序,佳禾公司立即向西昌市自然资源局递交了申辩意见,认为是在既有停车场、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并非是新建独立占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第(十八)条规定,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21年6月8日,西昌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责令该佳禾公司15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新能源充电桩基座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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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设施离居民楼的距离比较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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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公司工作人员称,噪音主要是散热风扇发出

争议:

企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场地到底是道路还是停车场?

对此,佳禾公司不服,于2021年7月向西昌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限期拆除决定书。

2021年8月25日,西昌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向佳禾公司发出通知,要求立即对充电设施噪音进行整改,“根据现场噪音监测报告,该充电站7月30日昼夜噪音数值均临近标准限值(昼间极限值为60,监测最大数据为59;夜间限值为50,监测最大数据为48)。”一天后,该局再次向佳禾公司发出通知,该项目未进行验收,要求立即暂停运行。

“我们请求暂时保留充电站,等法院判决结果出来后,再依据其合法性决定是否拆除,但遗憾的是在2021年9月8日,西昌市自然资源局、西昌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西昌市东城街道办联合对充电站的部分设施进行了拆除,导致该场站被迫停业。”佳禾公司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称。

2021年10月,西昌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西昌市自然资源局辨称,公司修建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的行为,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亦未取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经调查核实,西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未对该道路场地施划停车位,公司用于修建新能源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的场地系道路,并非停车场。”

对此,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8月,西昌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公司)取得西市国用[02]字第693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本案案涉的地块在该用地范围内。根据原西昌市规划建设局于2015年9月20日批准的平面图显示,案涉地块的规划用途为绿化带,其北面及南面均规划为建筑。

法院还查明,城建公司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将案涉地块中间的一小部分铺设了地砖供行人通行,剩余地块栽种了部分树木。2019年,西昌市财政出资对案涉地块进行了全面硬化、打造。之后,智慧停车公司将案涉地块划线用作停车经营收取费用。城建公司提出异议后,经协商,由城建公司支付智慧停车公司投入的相关费用后,案涉地块由城建公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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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对停运的充电设备进行维护

诉讼:

一审判决撤销限期拆除决定书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但在本案中,佳禾公司安装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即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是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充换电设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重要保障,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9月29日作出国办发〔2015〕73号《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在本案中,佳禾公司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之前,该地块已由智慧停车公司施划停车位后用于停车收费。因此,佳禾公司2020年4月租用该地块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属于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符合上述意见,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21年12月,西昌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西昌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6月8日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但是,该局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应予以维持。”今年3月,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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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站服务区停业,玻璃门上粘贴了一审二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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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站的变压器已被拆除

尴尬:

赢了官司却难以恢复经营

申请恢复用电遭拒 充电站至今 “难产”……

“虽然一审、二审公司均胜诉,但是充电站却难以恢复经营。充电站从去年9月停业至今,大量客户资源流失,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我们希望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协助企业恢复充电站,依法依规做出合理赔偿。”佳禾公司负责人表示。

佳禾公司称,在收到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后,依法依规向电力公司申请恢复用电,希望及早恢复生产经营,但电力公司需要相关部门出具书面通知,方可恢复供电。为此,他们多次找到西昌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希望协助公司及时回复充电站的生产经营,但是问题始终未能得到解决。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书面回复称,“目前,一审法院撤销了我局的处罚决定,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决定,撤销理由‘公司在案涉地块上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属于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而不是需要履行相应行政审批程序的新建占地。’关于拆除的问题,我局并未实施强制停止营业及拆除的行为。关于恢复经营的问题,我局不具备该职能职责。”

西昌市东城街道办回复称,“自2020年南坛充电桩设立以来,周边单位和住户持续向多部门反映充电桩严重影响其正常生产生活,反映人情绪激动,存在较大的社会风险隐患。”因此,该街道办建议佳禾公司按照规范设施设计要求选定安装供电设施地址,尽量避免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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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自然资源局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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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自然资源局的回复

5月31日,红星新闻记者在该充电站看到,目前,充电站处于停业状态,进出口被花箱封堵,并张贴了公告。二审胜诉后,佳禾公司将所有判决书张贴在了充电站的玻璃门上。尽管如此,仍有部分住户反对充电站恢复经营。

随着充电站的停业,也给用户带来不便。在现场,小区住户的陶大爷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看到小区在建充电桩,女婿专门花17万多去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主要是想着电车充电便宜。等了两个月才拿到车,没想到充电站却停业了,现在只能开到两三公里外的充电站去充电。”

佳禾公司负责人表示,“初步有两个方案,一是原址恢复,但还需要加装隔音设施,预计需要近百万元费用;二是异地选址,重建充电站,需要大约四百万元费用。面对再次巨大投入,企业已无力承担。目前,两个方案都没有落实。如果无法恢复充电站,我们将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国家赔偿。”

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佳禾公司已向凉山州、西昌市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此事。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协调处理此事。针对此事的后续进展,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西昌市相关部门,对方表示不便接受采访,此前已经公开回复。

该充电站能否恢复运营,红星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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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站入口目前已经被封堵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摄影报道

编辑 王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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